剖析無線互聯網利弊

This item was filled under [ Technology Mindmap ]

上期透視過無線互聯網後,今期再從另一個角度去剖析無線互聯網的利與弊。

美國IDC所提供的具有非常鼓舞性的數據顯示,在美國境內之無線互聯網使用者人數會由1999年的740萬上升到2003年的6150萬,增幅估計可達7.3倍,而用電腦連線互聯網之用戶到2003年會有1億多個,但增長率只得50%。

單從數字來看似乎真的是無線互聯網比連線互聯網更有發展潛質,但我在這個專欄(6月2日所撰寫的「競爭力與B2B」)提過,不同地區的市場潛質並不可以互相比較,美國做得成功的生意在香港未必可以當樣辦照做。特別是地區性傳統經營手法與消費者行為等因素,會對產品及服務的需求有非常不同的效應。

我們香港的手提電話數量已超過300萬部,差不多每一個成年人都會擁有一部手提電話,而大部份型號都不是WAP制式的。許多市民買入手提電話後都會持續使用一至兩年才換機,只有一少撮人會經常賣舊買新。拍賣網站的興起會增加及加快貨物的流通量,理論上應該跟房地產之二手市場原理相似,但同時亦會削弱新手提電話的銷售,因為有意想換購新手提電話的人現在可以透過網站去買二手手機而不購買最新型號,成功賣出手機的人亦不一定將交易收到的錢去買手提電話,他們會因資訊的發達而有更多的選擇。

市場的開放與資訊的發達,並非促進消費的主導誇因。銀行方便我們可透過WAP隨時付款給別人,但是排隊交手提電話費用的人龍依然存在。用WAP手提電話買股票應該比較直接快捷,但交易所自動對盤系統屢次失靈,都證明新科技經常發生的錯誤足以令人卻步。我自問喜歡收款多過付款,機構為了方便付款而增加各式各樣的途徑會否真的為大眾接受,我就有所保留了。

用手提電話查詢日常事務如新聞、電郵、個人日程等資料無疑是非常方便的生活體驗,不過要待無線互聯網與個人數碼助理(電子手帳)融合一體之後,才能令無拘束無處不在的資訊世界變得更普及。聽聞配備GPRS制式的個人數碼助理將於今年底推出,而本地網絡供應商亦早已準備妥當配合這項科技應用。不過據我經驗,新科技應用最快起碼都要一年時間才可達到合理的市場佔有率,而緊接著又有3G制式的出現,試問有多少個用家可以追貼潮流而頻頻換機呢?

如果要令科技快速推廣,必須要了解普羅市民的平均學習水平及趨勢、人口年齡分佈、教育及消費模式,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將科技產品及服務帶給消費者。

原文曾刊於《Internet Magazine-2000年7月14日》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feed. Both comments and pings are currently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