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力與B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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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提及「競爭力」是企業必須考慮的最基本商業要素。當市場上出現一種商品或服務需求時,不同的企業都會想盡辦法去爭取客戶,內行的公司固然因為對市場產品或服務熟悉而可以更快更有效率地提供服務或銷售商品,連一些行外的企業亦相繼加入競爭。大財團恃著財雄勢大而進軍非自己本行的業務者,比比皆是。筆者並非批評這種現象,而是實際上無論你的發明或意念是多麼有創意和無懈可擊,倘若將其變成商品化後,創業者一定會面對競爭。除非你的產品或服務不濟,否則必定有其他公司加入競爭行列。

我試舉五類電腦關連的產品為例,無論在個人數碼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電腦、數碼相機、印表機及顯示器市場內,都有不同的市場業者(Market Players)參與。企業除了在自己行業競爭,亦會發展跨市場產品,目的是提供全面性一站式零售產品支援網(One-Stop-Shop Retail Product Network)。如表中可見類似HP(Hewlett Packard)、Sharp和Sony等大公司的經營策略,是擴展產品的種類而又令其互相兼容,幫助促銷。

個人數碼助理

電腦

數碼相機

印表機

顯示器(獨立)

HP

Compaq

Sony

HP

Sony

Compaq

IBM

Nikon

Epson

NEC

Palm

Sony

Canon

Canon

Topcon

Ericsson

Acer

Casio

Citizen

ViewSonic

Casio

HP

Kodak

Lexmark

Eizo

Sharp

Sharp

Fuji

 

Sharp

要成功經營B2B公司,需要付出龐大的資源去加強競爭力。而企業必須具備以下四大條件才可以成功地建立 B2B 皇國:

  1. 要擁有現成的客戶量,如果能夠成為市場領導者就更好,否則你必須要有足夠的客戶及營業額去鞏固你的電子商務。
  2. 充分瞭解你的行業特色及客戶行為。近期香港做鋼鐵買賣的紛紛轉營電子商貿,剎時間有兩至三間鋼貿網站出現。查實鋼貿行業有其傳統「交易行規」,一下子轉營未必能滿足買家的需要。
  3. 科技促進效率。要設計簡單易用,但同時可容納多種交易方式及支援大量客戶與供應商聯繫的交易系統,才可令 B2B模式成功。
  4. 捷足先登的策略可令小型公司在大機構未行動之前先打好客戶基礎。所以中小型公司應充分利用其高效率的應變能力去爭取市場佔有率。

其實B2B生意之所以比B2C優勝,是因為在新經濟和科技原素帶動下,企業大多會比最終消費者先行投資金錢去參與這個遊戲。所以B2B的生意會比B2C快一步。  加上B2B模式針對的除了本地化市場外,亦可擴展至全球貿易。故此B2B受企業投資者支持。但這個現象亦會因國家而異。在美國這個龐大商業與消費者共存的城市,B2B模式會維持得比任何一個國家長久。但在香港或其他亞洲國家,由於很多企業的經營方法比較傳統和保守,加上市場規模相對狹窄,這種種因素亦令到亞洲區B2B策略跟美國與歐洲等地區截然不同。

原文曾刊於《Internet Magazine-200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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